年度律师个人总结(通用3篇)
自20-年5月起,在徐州市司法局和鼓楼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关怀下,历经核名、设立申请,本所在20__年11月份正式被批准设立并发放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在20__年底本所在交割原承办业务基础上已开始展开业务,为了使本所在设立初期能够尽快适用法律服务市场并稳步发展,合伙人之间进行了相关的分工协调,共享资源,现就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
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
本所现仅是设立初期,虽然只有合伙人三名律师,但我们已经拟定了相应的营销方案及推广策略,同时会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必然吸纳新的合伙人或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必然致力于新的发展。
江苏富玲律师事务所
20-年4月10日
在思想上按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尽心尽力办案,努力工作,本人全年主要情况总结如下:在律师业务上,坚持律师职业道德,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坚持“做事如山、做人如水”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在生活中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一是学习系统性不够,虽然我对学习很重视,但由于工作较忙,学习的时间总觉不足,造成学习理论的深度不够;二是在工作中有一些急躁的情绪,不细致,沉不下心来,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中还需更加深入细致。为此我要一是坚持学习,向书本学,从实践中学,二是加强个人修养,勤政务实,埋头苦干、努力奋斗,不断地充实自己、改变自己、调整自己。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料我们律师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律师工作技能,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造和谐社会,提高律师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博主按:数月前,身边的助理实习律师考核期届满;其依要求写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个人总结"一文,颇有点趣味;询问之下,
问:既然明了"客观真实与法律事实"的异同,为何在"执业律师在这如梦幻变换的事实中"一句中未做区分?若说法律事实如梦变幻,或许不妥吧!
答:客观事实不可还原,众人千面语,真假虚实自是变幻不定;
法律事实借助于证据材料、逻辑推理的形式作出判决,并以此假定其认定事实,为真的判断,赋予的其正义的价值,及其确定性。一年下来,终觉上述所言不过是纸面上的法律,离现实才过遥远,不及于那简单的几页看不透、理不清、道不明的判决行文。顾左右而言它、回避主要争议问题、缺少论证径自认定事实、违悖法定程序、顾及形势,使得个案中,法律事实也扑朔迷离,不再是确定的;
一名话说来,法律事实也是变幻不定。
问:深思良久,无力以驳。
征得同间,遂放逐于众目之下,生些许感叹。
又是一年冬又至,自己的实习期届满,执业之路即将迈步。
一年来游走于当事人诉说的客观真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穿梭于同一事实双方截然相反而真情流露的表述;奔走于京城街巷中各个法庭院墙之间;欣慰于委托人获得期望时的诺然一笑;无奈于自己仍然看不透、理不清、道不明的判决行文。一年又去,个中滋味,惟有自知。择一要点总结如下:
执业律师在这如梦幻变换的事实中,如何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所赋予的律师职责?
一、律师要以委托人的利益作为处理案件的出发点。律师这一职业所进行的全部活动的合法性基础,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而当事人的授权不仅仅在于当事人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更在于对律师这一职业的信任。从双方建立委托关系的底线来说,坚守签订委托协议时双方的信任及承诺,服务于委托人的利益是最根本的要求。
二、律师的行为也必需在不违背法律的界线之内行使。法律的价值各人眼中各有不同,有人视为工具、有人畏为圣器、有人追逐利益、有人追寻正义,但无疑问的是,律师本身进行的任何行为,无论如何也不能违法。当然这个法也必需是符合程序的,也必需是善的。
从执业的角看待这个问题,不仅应当毫无疑问的选择法律真实做为办理案件的出发点,更应当注重的是,律师的工作就是将可能的客观真实,用证据表述成法律真实,以此来寻求公正的追求及对正义的仰望。
以上就是对于实习期间的一点感想、体会及总结。选择律师职业,便选择了守望正义。执业之路即将迈步,愿法治社会的步伐更快一些
上一篇:实习律师个人实习工作总结范文
下一篇:实习律师工作总结